韩非子想来大家不会陌生,他是法家代表人物。可是关于韩非子的法、术、势,大部分人应该是不清楚的。下面简单介绍一下韩非子的法术势。
韩非觉得,人的天性都是自私的,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以功利为基础,没有一丝一毫的情感因素可言。人一生出来就会趋利避害,这本来就是人的本能,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。韩非认为法律之所以可以建立并且长久的存在就是因为人性本恶。
所以他主张因《性》,就是利用人性的弱点,建立法律来治理天下。他说:"凡治天下者,必因人情,人情有好恶,故赏罚可用。韩非在他的法律理论基础中强调法的地位,表示要依法为本,依法为教。
其中施法者必须有势,而势代表的是权位、权力,主宰者必须同时兼备两种权威,就是定制法的权威与施法的权力,也就是说有权就有说话的权力,别人才会遵从。当然有了法势而者存在,也不能忘却术。
术是指控制观察人际关系和察言观色并且处理好上下级关系。一个皇帝没有治国之道和约束臣子的规矩。做臣子的也无拘无束术爱干什么就干什么,国家肯定会灭亡。这是一个好皇帝他最怕看到的。从这里可以看出来法、术、势三位一体,缺一就不可成立。它包含思想的全部精华,抽取法家思想中比较有价值的部分。
所以韩非子的法术势只要我们运用的好 ,就可以劳心而不劳力,治人而不治于人。